解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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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14:39 汉网 | |
5年后农村娃享受远程教育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使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以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 决定提出,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要“总体规划、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工程投入要以地方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扶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要着力于教育质量和效益的提高。要加快开发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国家将重点支持开发制作针对中西部农村地区需要的同步课堂、教学资源光盘和卫星数据广播资源。 农村教职工工资发放实行省长负责制 《决定》还指出,要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根据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国家有关工资标准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落实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 决定指出,安排使用中央下达的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省、地(市)不得留用,全部补助到县,主要补助经过努力仍有困难的县用于工资发放,在年初将资金指标下达到县。各地要抓紧清理补发历年拖欠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本决定发布后,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新欠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情况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通报。 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债权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追索债务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决定指出,要确保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杂费收入要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同时,要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对违反规定乱收费和挪用挤占中小学经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2007年困难学生享受“两免一补” 《决定》提出,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保障农村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央财政将继续设立中小学助学金,重点扶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逐步扩大免费发放教科书的范围。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逐步帮助学校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 《决定》说,要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捐资助学。进一步落实对捐资助学单位和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全面推行农村教师聘任制 《决定》指出,我国将依法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要严格掌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逐步提高新聘教师的学历层次。教师聘任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 对于农村中小学校长的任职,《决定》指出,要严格掌握任职条件,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坚持把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选拔任用校长的主要方法。切实扩大民主,保障教职工对校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并努力提高社区和学生家长的参与程度。校长实行任期制,对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渎职者,应及时予以解聘或撤职。 晋升高级教师先到乡村任教一年 我国积极引导鼓励教师和其他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中小学任教。要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决定》要求各地要落实国家规定的对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的津贴、补贴。适当提高乡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增加选派东部地区教师到西部地区任教、西部地区教师到东部地区接受培训的数量。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大学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志愿者计划。 发达地区农村力争普及高中教育 《决定》指出,要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今后五年,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要努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其他地区的农村要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加大中央对民族自治地区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继续办好内地西藏中学(班)和新疆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