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广东治安⑤:维护治安不能缺了保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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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14: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关键是:对庞大的群防群治力量如何加强指导以提高素质 本报记者 林洁 刘海陵 普通市民大凡有这样的感受:在马路上,有个拿着棍子的保安站身边,心里会踏实很多。 然而,作为非执法主体,保安员、治安员不能参与执法办案。面对这么一个法定的“铁纪律”,不少区县“万人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力量收缩,有些地区街面治安防控出现空隙,是今年4月以来典型案件反弹的原因之一。 如何客观看待保安员对治安的作用,如何用好这支队伍,对加强社会治安的控制、打击“两抢”犯罪是十分重要的。 辅助力量发挥作用 据统计,广东省现有各种保安员超过30万人(其中专职巡逻防控的社区保安和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安21万),治安联防队员也有11万多人。 这些群防群治力量是公安机关的有力补充,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有数字为证。去年,仅广州市治安辅助力量,就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1.5万多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1240名,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8036宗、治安案件14373宗,调解各类纠纷35016起。 这是一组了不起的数字,在以往治安复杂的天河冼村、林和、沙河,自拥有了“棍子军”保安后,刑事案件的发案数均同比下降,下降最大达30%左右。2001年“九运会”期间,广州组织了安全联防队共一万多人在街面上1000多个固定点义务值勤;抽调了3000多名保安队员直接协助公安机关落实重点区域、主干道的治安防控;同时,还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治安管理,开展邻里守望等防范工作,大大充实了警力辅助资源,使全市人防时间、空间密度达到有史以来最高点,当时治安环境大为改善,至今仍为不少市民津津乐道。 关键在于落实监督 这么庞大的治安辅助力量,要赋予怎样的职权?如何进行管理? 早在1999年4月,广东省人大就通过了《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保安服务公司的设立、经营以及保安员的招聘、培训、着装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条例》规定,保安员“执业”必须连过三关。首先,必须符合“五项条件”、具备“五项证明”,对应聘人年龄、履历及受教育程度等审查程序的严谨与部队征兵相去不远。其次,必须参加培训,法律知识、擒拿格斗、队容风纪等样样都得过关。最后,还要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业务考核,合格者才能取得《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证》和《上岗证》,上岗值勤。如此层层把关,基本保证了保安队伍的纯洁。 去年2月,广东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条例》的实施细则,对娱乐服务场所配备保安员、设立内部保安组织的条件、程序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将内部保安组织纳入了派出所治安防控网络,共同预防、控制犯罪。 最重要的是,有关条例和规定还确定,公安机关对治安队、保安队负有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关键是,这个指导和监督如何落实? 个别地方因噎废食 说到警力不足,一名基层派出所的老警察这样形容:有同事连打吊针都得拖着针头起身接警,迫不得已,现成的治安员、保安员有时就一起“上”了。 在基层派出所,治安员协助民警执法办案和开展巡逻伏击等治安管理工作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今年开展保安(治安)队伍大整顿后,明令禁止治安员等非执法主体参与办案。禁令一出,不少治安员的工作积极性明显下降,使一些路面的治安防控力度大大减弱,案件回升。 据分析,今年4月以来典型案件反弹,有些地区街面治安防控出现空隙,和群防群治队伍有所萎缩、出租屋管理减弱、区县“万人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力量收缩不无关系。甚至,个别地方因为保安、治安队伍出现一些问题,干脆就将所有的治安联防队、保安队予以解散和暂停使用。 探索新的辅警形式 无可否认,保安、治安队伍是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么大规模的一支队伍,不可能保持百分之百的纯洁。 目前,各地保安公司和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的保安都比较规范,问题多出在一些宾馆、酒店、物业管理公司、娱乐场所等地自行招聘的人员。他们穿着自制的统一服装,从事保安性质的工作,自称为“物业管理人员”、“安全员”、“内保员”等,却不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监督。传媒所披露的“黑保安”等违法犯罪事件,绝大多数是此类人员所为。 在整顿的同时,否定这两支队伍为广东治安所做的贡献是不现实的,应当清晰地看到它们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重要的是,找到目前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高素质,规范职责,严格执法。 各地也一直在探索着新的治安辅助形式。比如,广州、中山等市开展组建辅警试点工作,由政府出资组建劳动合同制的辅警队伍。东莞市将全市13300多名营运摩托车司机全部聘为“义务治安员”。 完善以公安机关各相关警种警力为骨干、以群防群治队伍等治安辅助力量为补充的社会防控格局,无疑是解决治安问题的一把钥匙。(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