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欲毁八年前的分房协议老母状告“不孝子”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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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1:55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78岁的吴秀华,以继子拒绝支付抚养费为由,将两名继子告上法院,要求两继子归还已分得的房产。19日,石狮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分房协议合法有效,驳回吴秀华的诉讼请求。吴秀华不服判决,表示将上诉。 据吴秀华的诉状,两被告系吴秀华丈夫杜景友与前妻所生。上世纪80年代初,吴秀华和杜景友夫妻俩在石狮大仑华侨新村车站西220-221号建了一座房屋,产权登记在杜景友的 吴秀华说,1995年4月3日,杜景友在二儿杜添贵鼓动下,在乡亲和律师面前订了一份分房协议书,将该房分给长子杜添财、次子杜添贵及三子杜成艺,三个儿子承诺每人每月交给二老生活费500元。2003年1月4日,杜景友去世,失去生活来源的吴秀华多次向两继子索要生活费,两继子不但分文不给,还恐吓威胁吴秀华。 吴秀华认为,虽然订立了分房协议书,但两继子不履行协议书所规定的义务,故要求法院依法撤消分房协议书。 石狮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分房协议书是协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协议内容是公平的,协议合理有效;吴秀华诉称两继子拒付抚养费证据不足,故驳回吴秀华撤消分房协议书的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