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一男子午夜坠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1:56 辽沈晚报 | |
此人自称“警察要带我走,又没给我戴手铐,我当然要跑了” 本报抚顺消息 (特派抚顺记者 于欣) 一名23岁男青年现正躺在抚顺市中医院骨科一间普通病房内。9月19日凌晨,他神秘地从抚顺市中心地带一幢居民楼5楼坠下,摔在二楼的平台上,随后赶到的110民警将他送进医院。 警察“追”他才跳楼﹖ 此人自称叫王孟来,今年23岁,从小父母离异,因为“不学好”,原来抚养他的外婆和舅舅也都不管他了。医生诊断此人面部裂伤,右股骨骨折,需要手术治疗,但王孟来来到医院后,至今没有家人来对其进行护理,更不要说拿来钱为其支付医疗费用。 王孟来是这样讲述他跳楼的经过:9月18日深夜,他正在一家游艺厅玩游戏,有人报警称,他对其实施了抢劫,随后有警员赶到要带他走,但是“没给我戴手铐,我当然要跑了!” 他随后跑到了抚顺市新华书店附近的一间居民楼的5楼,看见“警察在追我”,他发现一个房间的窗户开着,他爬进去,又站到窗外,想顺着窗户爬到楼下,不料没把住,掉到二楼平台上。 抚顺市站前派出所当天值班的110民警告诉记者,当天晚间他们的确出了现场,但是因为有居民报警称,有人从楼上掉下来了,他们赶到现场时,王孟来正躺在二楼平台上,神智非常清醒,还说出了自己家亲属的电话和名字,但根本没提有人追他的事情。抚顺市新抚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110民警报告后随即拨打了120。 是抢钱还是借钱? 由于昨天是周日,记者没有联络到警方更多部门,无法证实王孟来是否真的曾被警方“追”过。但有民警在听记者转述的王孟来所讲的“事情经过”后认为,即便是民警在带他回去作调查时没给他戴手铐,也是对的,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当记者询问王孟来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犯了“罪”。王孟来的回答耐人寻味,“他们告诉警察,我抢他们钱了,但是我没有,我只是跟他们说,我没钱了,借点,他们借了我12块钱。”王孟来同时称自己曾因抢劫被劳动教养1年零1个月。 虽然王孟来没有向医院缴纳任何费用,但医院还是给他做了清创护理,并为他的伤腿打了牵引。 同病房的人看见王孟来没钱吃饭,就给他买来盒饭和月饼,由于不能动弹,王孟来排泄物都需要在这间病房护理病人的人帮助倒掉。医院的医生则关心王孟来是否真的涉嫌犯罪,在无人护理、无人签字的情况下,怎么对这个患者进行治疗。 抚顺著名律师林文彬听记者介绍了事情经过,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像这样造成的损失应该属于王孟来个人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