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空头支票抵百万欠债两被告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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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3:56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假冒“港商”帮人代销产品出境,骗取他人货物逾百万元,为了应付货主追债竟开出空头支票。记者9月18日从市中院获悉,这起合同诈骗案已做出一审判决,两被告人赖奇新、陆均周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并处罚金6万元和5万元。 1999年5月,香港合盛发展公司(下简称合盛)经理唐济伟(已被取保候审)经朋友介 之后,赖、陆二人利用唐的港商身份,以合盛公司名义分别骗取广西博白县的冯某、庞某平、庞某明价值达人民币100.2807万元的芒编产品,并将部分芒编制品销到深圳一贸易公司和香港某厂家等单位,并收回货款56.27万元。为搪塞被害人追款,赖、陆二人谎称已将货物出口,货款暂时收不回来。在被害人的再三催促下,才付了4万元货款,后赖还唆使唐开具了三张香港恒生银行的空头支票应付货主的追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赖、陆二人在自身不具备履约能力的情况下,采取隐瞒事实真相,冒用他人名义的手段,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