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口”越大的越难收 垃圾处理费征收遇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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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6:36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张晓荭 卢军 自哈市从今年5月1日起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来,却遇到了令人头痛的难题:收费员在收费过程中遇到种种刁难,跑七八次还是收不来费,甚至是“衙门口”越大的越难收。“一支冰淇淋钱就这么难收?”处理费不是卫生费 提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很多市民的第一反应都是“卫生费”。其实不然。据市城管局环卫处处长马莉介绍,在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前,哈市涉及环卫部门与垃圾有关的收费有两项:一项是从上世纪60年代就开始征收的居民卫生费,每户每月1.2元,由街道办事处或物业部门按季度收取,主要用于居民庭院的清扫保洁和垃圾站点的管理(含背街背巷的清扫和垃圾间管理);另一项是实行垃圾袋装地区收取的垃圾袋装费,每户每月2.7元,也由街道办事处或物业部门负责征收,主要用作垃圾袋装收集人员的劳务费和购买黑色垃圾袋的费用。通过这两项收费,垃圾从居民家门口“走”到了垃圾中转站或垃圾间。每月一支冰淇淋钱的费用 此次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凡哈市市区内职工(含离退休、临时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直、省属在哈单位、外地驻哈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饮食商服业均属征收范围。概括说就是,只要是开工资、领薪水的人,就该缴纳这笔费用。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职工,可予以免征。 据介绍,相比南方很多大中城市,哈市的收费标准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市区内职工每人每月仅为1.5元,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由于相当一部分垃圾是在单位产生的,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按照职工人数每人每月缴纳1元、企业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缴纳0.50元。职工人数超过8000人的,每月最高缴费额为4000元。饮食业、商服业按营业面积征收。对于每一个城镇居民来说,这每月每人1.5元的费用不过是一支冰淇淋钱,一年也不过18元而已,完全有能力支付。垃圾处理收费遇瓶颈 收费是为了更好地改善我们的城市环境,每一位市民都能从中受益。但为什么这笔费用这么难收?到底难在哪里呢?市环卫处为此专门成立的收费办有关负责人说:“‘衙门口’越大的越难收!” 为了保证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哈市环卫处专门成立了由30名收费员组成的收费办公室,为收费员统一着装、统一证件,同时还复印了5000份《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让收费员随身携带,便于宣传。尽管如此,收费员在收费过程中还是遇到了种种刁难,几乎每位收费员都被气哭过。 由于市政府办公厅在报纸上统一刊发了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有关文件,因此没有再给各有关部门一一转发。于是,在收费员收费过程中,许多机关单位以没有接到上级部门转发的文件、财政没给拨这笔经费为由,拒绝缴纳。许多中直、省属单位更以市里的文件对他们没有制约为由拒绝缴纳。许多大中小学也以他们归教育口管、没有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能交这笔钱为由拒绝缴纳。一位收费员无奈地说,拿着政府文件,跑断腿,磨破嘴,也是无济于事。 哈市环卫处收费办石主任说,凡是财政开支的单位,费用都不好收,他们一般都得去八九次,给对方送文件,等对方研究、弄钱,最后还是不一定能收上来。由于征收垃圾处理费刚刚开始运作,目前对缴费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所以许多单位处于观望状态。对此,石主任说,为自己制造的垃圾缴纳垃圾处理费,是每一位市民的责任与义务。这笔费用就应取之于市民的收入,而不是一项应由财政拨款的经费。而且,这与你的单位是市直部门,还是中直省属部门无关。因此,所有的搪塞理由都是不成立的。(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