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禁入品三年禁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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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7:0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张伟)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成都市商品交易市场商品禁入制度》已于日前正式实施。根据该规定,这四类商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一是假冒伪劣商品;二是经国家行政机关抽查的不合格商品;三是国家禁止上市销售交易的商品;四是列入我市市场禁入目录的商品。四类商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依据该规定,市场内商品经营者,不得购进或销售禁入商品,若发现所经销商品属于禁入商品,应及时主动封存,不得销售,并向市场开办者或当地工商机关报告。 “黑名单”的企业法人不得注册新企业该规定还要求,列入市场禁入目录且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在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以其名义在市场内注册新的企业或被聘任为市场内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市场开办者负“连带”责任市场开办者不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造成市场内出现违反商品禁入制度行为,情节轻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警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