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叫停“电摩”引出讨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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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7:15 扬子晚报 | |
日前,南通交巡警部门对市面上出现的一种没有脚踏、类似摩托车的“电动摩托车”紧急叫停。生产销售“电动摩托车”是否违规?这种“怪物车”能否申领牌照上路行驶?社会各界反响不一,争议颇大。 交巡警:“电摩”未被列入《目录》 因为“电摩”不仅外形酷似摩托车,而且行驶时速可达40公里至50公里/小时,完全超出了我省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时速控制在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备良好的脚踏功能”等技术标准。交巡警部门认为,这种“长大”了的怪家伙已非真正意义上的电动自行车,应称之为“电动摩托车”。而电动摩托车未经国家及省级经贸部门核准列入产品《目录》。此外,这种类似轻骑的“电动摩托车”由于其本身质量、安全性能及易引发交通事故等原因,又未被国家列入机动车的产品《公告》。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南通交巡警部门认为“电摩”不得上路行驶,并提醒市民,切莫购买不符合上牌要求的品牌、型号的电动自行车。 部分消费者:既方便又环保,为啥不能用? 然而,部分消费者对“电摩”还是持认同态度。在机关工作的于小姐最近刚买了一辆“电摩”。她说,“电摩”比电动自行车速度快,最快可达50公里,但价格也就在两千元上下。于小姐称,大街小巷“电摩”随处可见,自己骑它上街也没有被交警拦查过。记者发现,在南通大街小巷行驶的“电摩”都没有牌照,并且常常载着乘客招摇过市。法不责众,是大多数消费者目前的心理。 在这种心理驱使下,不少摩托车手也萌发了变成“电摩手”的想法。一位摩托车手向记者算了一笔账:驾驶摩托车每年须缴纳保险、税费、养路费等各种费用,加上汽油费,花销至少3000元以上。改成“电摩”则无须缴纳这些费用,甚至充电都可以到单位“揩油”,成本几乎为零,一两年后更换电池也只要几百元,何乐不为? 商家:有市场就有销售 尽管公安车管部门已对“电摩”亮出了“红灯”,但在南通的各大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电摩”的身影仍在。 来到某商城自行车广场,一位老板热情地向记者介绍各种款式各种牌号的电动自行车。当记者提出要一种像摩托车式样的,他立刻热情推荐了一种当地生产的体型庞大的“电摩”,并且告诉记者这种电摩最近特别好销。他将其卖点总结为“时速快、价钱便宜、载重量大,而且不用考驾照”。当记者询问这类车能不能上牌照时,这位老板反问记者:“厂家能生产,我们就能卖。我们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况且这些车子都有质量检验部门的合格证,为啥不能卖?这车也根本不用上牌照,走在街上不会有人拦的。” 工商部门:尚无权阻止销售 电动摩托车作为电动自行车的变种,到底该如何鉴定它的性质?国家有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对它的生产销售进行约束管理? 记者注意到,在我省南京、苏州、无锡等地,销售“轻摩”式电动自行车一经质监、工商部门发现,便可遭到没收处罚。但南通市工商局市场管理处张玉华处长坦言,现在公安部门可以禁止它上路,但我们工商部门却不能禁止它销售。因为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任何法律不准商家经营“电摩”。对于销售“电摩”的商家,只要有经营资本,销售的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产品广告没有误导消费者,就属于合法经营,工商部门无权干涉。而对于个人消费行为,工商部门更无权干涉使用者的行为。 现在,摆在消费者面前的困惑是:买了合法的商品,但如果一使用就是违法,到底该怎么办?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的“电摩”,已向我们现有的法律法规发起了挑战。 耿联 蔡炜(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