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临生:要让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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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7:27 杭州日报 | |
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杭州市生活饮用水保护条例》等草案 杭州日报讯(记者吴幼祥)如何保护和改善饮用水质,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控制,确保供水安全,让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杭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草案。市长茅临生主持会议,副市 近年来,我市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市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区域甚至已相当严峻,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航运污染,各类工业污染源造成的有机污染和重金属污染,其他因建设、开发、采砂等造成的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等。针对以上问题,市有关部门起草了《杭州市生活饮用水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保护条例》共分五章三十二条,对生活饮用水源的定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具体保护措施和要求、管理部门和责职、法律责任等问题均作了详细规定。其中规定,在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设污水排放口,禁止向饮用水源排放污水,禁止堆放、填埋、倾倒剧毒、高残留农药等危险废物,及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粪便、建设工程渣土和其他废弃物,禁止新建、扩建、改建规模化畜禽等动物养殖场、屠宰场等。该《保护条例》(草案)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为地方性法规。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991年,我市就以市政府规章形式颁布了《管理办法》,至今已实施十多年,实施的情况表明,“门前三包”责任制是城市管理的有效抓手之一,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市管理的实际,借鉴了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修改完善了该《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规定,“门前三包”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多方参与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管理办法》明确了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内容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对“门前”的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容貌秩序规定了具体标准。同时也明确了责任单位应自觉接受管理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