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起纠纷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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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7:47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黄金周快递 可通过电话或上网投诉,还可通过旅游保证金获赔 本报讯(记者陈心晖)旅游时发生纠纷怎么办?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设立的两部投诉电话:8008582365(免费)和5318985,以及网上投诉地址:tourzjs@public.xm 市民在其他城市旅游出现质量问题,可根据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直接通过以上方式向市旅游质检所申诉。 以往旅游主管部门对旅行社的软约束多于硬约束,处理旅游纠纷时偏重于通过协调来解决问题,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旅游保证金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旅游主管部门可以更高效、快捷地维护游客的权益。 如果游客发现旅行社出现违约或所提供服务不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立案,申请赔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审理完后,根据相关法规可作出赔偿决定。旅行社如果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可以作出使用保证金支付赔偿的决定。 名词解释 旅游质量保证金: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经营国内游的旅行社须缴纳10万元保证金;有权接待境外游客入境游和中国公民国内游的国际社须缴纳60万元保证金;有权经营出入境游和国内游业务的出国组团社须缴纳160万元保证金。 友情提醒 1、欲出行的市民,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对旅游过程中的食宿行游的标准进行明确的约定,以防出现质价不符的情况。 2、投诉要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根据。 3、投诉者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60天。 4、投诉者应注意保留证据,如果旅游产品质量状况难以凭感官确定的,投诉者应提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书。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