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国税局退还摊派报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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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7:5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咸阳讯(记者 叶润)9月9日至19日,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国税局以推荐形式变相摊派税务报刊之事,先后被几家媒体报道,省长贾治邦近日就此事作出重要批示,咸阳市委、市政府要求宣传、纠风部门立即组织查处,并责成咸阳市国税局认真整改。咸阳市国税局拟对纳税人征订的报刊款一律予以清退。 变相摊派报刊引起商户不满 今年下半年以来,咸阳市国税局根据上级业务部门通知要求,向各县市区局推荐7种税务报刊,提出发行建议数。秦都区国税局管理三科、渭城区国税局管理二科部分工作人员推荐征订时采取了强求订阅、变相摊派发行的错误做法,部分工商户主对此不满,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9月20日,咸阳市召开紧急会议,传达了贾治邦省长的重要批示,市国税局在大会上作了深刻检查。随后,市委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行业报刊强行摊派和变相摊派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国税局严肃查处强行摊派征订报刊的人和事,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当事人责任;绝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和以各种形式刁难纳税人。 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咸阳市国税局在全系统采取措施,凡征订的报刊,不论单位和个人,对非自愿订阅的,尽快退还征订报刊款。拟对纳税人征订的报刊款一律予以清退,截至9月20日晚6时已将80%的征订款退还订户,剩余部分最迟于今日清退完毕。 为彻底杜绝行业报刊强行、变相摊派现象的发生,咸阳市公布举报电话:0910-3210154、3210262,接受群众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