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秦军 通讯员 鲍淳茂2003-9-22 本报杭州9月21日讯 (记者 秦军 通讯员 鲍淳茂)今天一早,杭州武林广场人头攒动,一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5周年的大型活动正在这里举行。省血液中心主任严力行告诉笔者:“自《献血法》实施5周年来,我省无偿献血人次屡创新高,今年上半年,无偿献血量已占临床用血的96.1%,比5年前整整增长了7倍,其中8个市的临床用血百分之百来自无偿献血。”
1998年10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献血法》。在此之前,我省无偿献血仅占临床用血的13%。为促进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1999年我省出台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和《浙江省临床用血互助金管理办法》,大大调动了全省广大人民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从2000年起,省卫生厅、省记协、省献血办等单位联合发起了“千里宣传、万人献血”大型无偿献血活动,连续3年、行程万余公里,全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的群众达40余万人次。与此同时,团省委与省献血办共同组建了“青年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省科协与省献血办共同组织了科技、卫生、法律、献血“四下乡”活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使我省无偿献血者队伍逐年壮大。
各地在贯彻实施《献血法》的过程中,还创造出了不少经验。丽水市从1999年起率先在全国引用社会保险机制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凡每个参与无偿献血的人都可以获得一年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至今年7月止,已有87899位无偿献血者获得了这两项保险。湖州市菱湖区将无偿献血与农民的合作医疗结合起来,每户只要有一人无偿献血,全家一年的合作医疗费用都将由有关部门提供……这些措施促进了我省无偿献血事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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