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事情简单,程序简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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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9:2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清晨出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这话意思大家都明白,说的是百姓的日常生活,琐碎但又必须。但正如有人说的,越看似简单的事办起来越复杂,就这几件事,有时也能把人折腾得够呛。为啥呢? 为的是事情简单,程序复杂。比如说打官司。咱们百姓平时遇到的官司,说起来都是鸡毛蒜皮、小打小闹,无非你家的狗叼了我家的肉了,你家的墙占了我家的地了,等等。但 但现在好了,这种局面也许往后不会再出现。据新华社9月18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当日公布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我仔细看了一遍,发现这司法解释有很多规定,用现在很流行的一个词来说———十分“人性化”。比如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原告本人写诉状确有困难可口头起诉;原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期限为6个月,如果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选择简易程序,就可以在3个月内解决纠纷;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般应当一次开庭审结,并当庭宣判,等等。这不让大家都省事了吗? 有人可能会问,这样是不是不太规范?要我说,把本来简单的事弄复杂了,不一定就叫规范;而且,弄复杂了还容易造成“案中案”、“连环案”,会让本来不该参与的人也参与了进来,不该发生的事也发生了,不该花的钱也花了。完善程序,并不是说程序越多越好。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说,目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占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总数的71%,个别沿海发达地区已经达到90%。由此可见,简易是多么必要。简易了,也就顺畅了;顺畅了,也就越发简易了。高院的这个司法解释,好。 (来源:袭白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