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心缺失酿苦酒———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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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9:28 东方网-劳动报 | |
7月1日发生的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事故,已被查明是一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工程责任事故,仅直接经济损失就达1.5亿元左右。新华社记者最近深入事故各方进行采访调查,并请教了有关专家,发现这一重大事故本来可以避免,或者有可能控制在萌芽状态中。造成1.5亿元重大损失的,不是工程设计不科学,不是施工工艺不成熟,更不是规章制度不健全,而恰恰因为有关施工单位和管理人员责任心的缺失,有章不循,有令不行,麻痹大意,教训十分深刻而沉痛! (一) 发生事故的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旁通道,采用的是冻结加固暗挖法施工。据事故调查组专家成员、中国矿业大学教授翁家杰介绍,冻结法是一种成熟、先进的施工工艺,已有100多年历史。1992年起,冻结法工艺被广泛应用于上海地下工程中。这项施工工艺不仅通过专家的技术论证,而且还曾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但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恰恰在这样一个成熟工艺上摔了重重的一跤。 科学是容不得丝毫马虎轻待的,4号线在冻结法上出事,归根到底就是没有严格地尊重科学。记者调查证实,在事故发生前,施工单位———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部对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擅自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方案,降低了对冻土平均温度的要求,从原方案的-10℃减少到-8℃;旁通道处垂直冻结管数量减少,从原方案的24根减少到22根,而原先为25米深的7根垂直冻结管,其中4根被缩短到14.25米,3根被缩短到16米,造成旁通道与下行线隧道腰线以下交汇部冻土薄弱;下行线仅设单排6个冻结斜孔,孔距1米,虽然在冻结孔长度上予以增加,但数量偏少、间距偏大,导致冻结效果不足以抵御相应部位的水土压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