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官解读税法:兼职所得也要交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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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9: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22日电(记者喻红)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居民就业的渠道和收入来源越来越宽,传统意义上的第二职业也越来越多。比如老师在学校教课,同时还去当家教,兼职的这份工资要不要交税? 北京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商尚对记者说,这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如果纳税人是取得工资薪金收入,一个月在一个地方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同月内又在另一个地方取得 再有一种情况,纳税人有一份正式工作,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额外又兼职搞一些劳务性的收入。那么,他在本单位的收入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收入所得税,外单位给的薪金收入是劳务报酬收入,就按照劳务报酬征收所得税,4000元以下扣除费用800元,是用20%的税率,4000元以上收入扣除20%的费用,再按照20%的税率征税。劳务报酬收入是按次征收的,工资薪金收入是按月征收的。 比如从事家教的老师,支付方应该给他扣税,但是他没有扣,取得收入的个人应该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交税。海淀区去年就有不少从事私人家教的老师到税务部门去交税,像这样交税的人越来越多。当然这要依靠纳税人的自觉性和征收管理方法的改进,这也是今后需要加强征管的一个重要课题。(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