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水,从源头抓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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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11:26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贤实习生刘沙)为保障广大市民用水洁净、卫生,预防二次供水水质污染,市供水管理处今天上午重新公布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关处罚。同时,为提高二次供水设施高清洗消毒覆盖率,本市供水管理部门近期将协同技术监督、公安、自来水等多部门开展二次供水卫生整治工作。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单位给予警告, 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给予警告,并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未按城建行政部门委托进行监测和随机抽检的;未按规定上报水质报表或提供虚假水质检测数据的等。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不按国家及我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施工的;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担二次供水设施设计、生产施工的;二次供水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使用的;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保洁、维修的;直接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装泵抽水的;将二次供水设施擅自与公共管网系统连接的;二次供水设施溢水管与排水管直接连接的;在二次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堆放有毒、有害、易腐物质的;不按规定进行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或不按规定进行水压水质检测的;从事自来水或其他原水深度净化处理的单位未按规定将水样定期送检的;二次供水水质或水压检测不合格的;未按规定检修二次供水设施或在二次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修复的;损坏、侵占、擅自改动、停用二次供水设施的等15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