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状告璧山“第一高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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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12:3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蔡文沛) 日前,有璧山县“第一高楼”之称的璧山广场大厦33户业主联名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2—7万元不等的违约金。据悉,这是新的有关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颁行以来,该市首宗因为“两证”向开发商索赔的案子。 广场大厦修建于2001年9月,共21层,被称为该县的标志性建筑。两年来,业主们除办不到“两证”外,为了电梯和房屋质量问题,也一直与开发商纷争不断。业主徐先生说,大厦的电 更让业主气愤的是,入住两年未办理“两证”,且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就在大厦庭院内修建自动扶梯。为此,他们将同意修建该工程的县城乡建委和开发商告上法庭。9月初,璧山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业主状告县城乡建委一案。9月18日,开庭审理了业主状告开发商一案。业主们在诉状中称,入住两年,开发商一直未办“两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辩称,办证是双方义务,不是单方义务,请求减少违约责任。法院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