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贪财贪色还贪誉(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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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12:41 沈阳今报 | |||
据这条消息介绍,最近海南省挖出了一起买官卖官的窝案,除海南省的两任工商局长外,还涉及全省八个市县的工商局长。这10个贪官,每个都是“集多顶荣誉高帽于一身”。他们当中,有“海南省十佳公仆”,有“人民满意公务员”,有“全国先进工作者”,等等。各种各样的“荣誉证书”排起来长长一串。 其中有些荣誉,是在他们成为贪官之前获得的,无可厚非。但也有一些“称号”,而且多是较高层次的“荣誉”,是在他们贪的过程中得到的“嘉奖”。也就是说,他们是一边当贪官,一边当“先进”,一边捞钱财,一边捞“荣誉”。这就很让人费解,贪官能是“先进工作者”吗?能是“人民满意公务员”吗?是哪个环节出了漏洞,让他们贪去了这么多的“桂冠”? 原来,贪官大多有一套高超的“贪誉术”。第一,他们非常重视评比活动。凡有评先进的机会,无论大小,一律不放过。第二,他们非常舍得“感情投资”。哪个单位能发荣誉证书,就积极“提供赞助”,哪怕本单位连工资都发不起,这种钱也舍得花。第三,他们非常善于伪装自己。对上、对下、对外、对内经常唱高调,还时不时地“创造一些先进事迹”,比如“骑着单车来上班”,“夹着饭盒进食堂”等。第四,他们非常精于“暗示”下属。每到评比,便先让下边人说话,引导亲信推荐自己,然后再假装推辞一番,客套几句,最后拍板:你们看着定吧。下属赶紧笔下生花,整理出一大堆“先进事迹”。 贪官为什么喜欢“贪誉”?道理很简单,多一份荣誉,就多一层伪装。荣誉越多,隐藏越深。因为按一般常规,对头上顶着一大堆光环的人,人们不仅不会怀疑,而且还常会怀有一种敬慕之心。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贪官们再贪起财、色来,就容易多了。 当然,发现了这个“规律”后,我们对付贪官也就多了一些经验。一是在评选先进的时候,多一些慎重。二是在发现有人对荣誉“特别感兴趣”的时候,多一些怀疑。三是在寻找案件线索的时候,一定要记住,“先进”之中也有鱼龙混杂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