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体器官日本展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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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12:41 沈阳今报 | |
据报道,9月18日,青岛富润电子工程有限公司陈雷给记者发来电子邮件说,日本国际论坛中心举行人体器官展,展出的标本来自南京。据称,这场名为“不可思议的人体展”的展览,展出了167件经过防腐处理的人体各个器官的标本,这些标本全部来自国内的遗体捐献者,展览吸引了大量日本人前往观看。9月20日《三湘都市报》 怒叱田德政 汉奸行径! 只要是稍有点知识的中国人都应该明白,“九·一八”这已经是一个有特定含义的数字。当全国上下都在纪念“九·一八”事变72周年之际,却有一些这样的人,拿着同胞的遗体标本到曾经屠杀我们的日本人那里去讨好卖乖,他们的行为确实叫人难以理解。 仅仅把这些人的行为说成是“人穷志短”不顾中国人的人格尊严去赚钱,是说不过去的。赚钱我不反对,可什么时候不能去赚?非要等到“九·一八”———全国人民都忌讳的这一天不可?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某食堂挂出的有“918就要发”字样的横幅当做商业炒作,我觉得还说得过去;把中国人的人体标本于“九·一八”这天在日本展览就叫人疑惑了。我看绝不是商业炒作、赚钱之类的借口能解释清楚的。 有时候我们得知日本人鄙视中国人,就对日本人深恶痛绝,那些死不承认侵略历史的日本人可恨,我们内部的这些新汉奸更可耻。他们昧着良心,又是发表亲日言论,又是在国耻日这天把自己同胞的遗体送上门去让人家抚摸把玩……这不是送上门去让人家鄙视吗?这不是自己作践自己吗?这不是和全国人民唱对台戏吗? 针对这些新汉奸行为,我觉得有必要查一查有哪些人和哪些单位参与,并对之进行严肃处理,将他们丑恶的嘴脸公之于众。这样,爱国人士心里才能得到一丝安慰,大家的心里才会好受一些。 回击周东飞 过敏反应! 我认为这场人体器官标本展览活动,只是带有商业目的的科普展览活动,根本无法承担起“别有用心”一类的指责。 其一,从时间上看,这次展览将要举办三个月,“9·18”不过是其中的一天。它既非这天开展,也非这天闭幕,更不是单单选中这一天来展览。当然,活动的举办者为了慎重起见,可以考虑在这一天暂停展览。但是,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并不一定就是蓄意“在特殊日子、特殊地点,搞特殊展览”。 其二,中国的人体标本到日本展览,一定就是自取其辱、满足对方的嗜血欲望吗?如果这种逻辑成立,那么日本人到中国来举办人体标本展,是不是也意味着他们拿自己同胞的尸体,来满足中国人的不良欲望呢?据2002年12月27日《信息时报》报道,香港举行了为期近两个月的人体标本展,此次人体标本展览来自日本,得到香港特区政府和医学界的支持。 这次在日本举办的人体标本展览,并不是无可置疑,但疑问不在于这种活动该不该在日本举办,而在于该不该举办。遗体捐赠者以真正的“献身精神”将遗体捐赠给相关机构,目的是为了满足医疗和教学研究之需,从而拯救更多的生命于病魔之手。他们没有授权谁,可以将自己的遗体用于商业性质的展览。那么,这种违背捐赠者意愿的商业性展览,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何在?对于遗体的最起码的尊重何在?这才是真正值得诧异的地方。 求是陈爱和 “尊严”谁护? 遗体捐献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一种赠与行为,除了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还应当遵守约定不能挪作他用,维护正常的人情和道德观念。 如今,随意宰割人体器官,并将标本运出国门,以商品运作的形式,进行有偿的商业性展出,这样的操作虽然挣得了外汇,但显然违背了遗体捐献者的遗愿,损害了捐赠者的自主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是对死者遗体极大的不尊重,同时也伤害了捐献者亲人的感情。 一个人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遗体捐献给科学事业,无疑是生命的另一种延续,是回报社会的有益善举,是为医学事业作出的最后贡献。一个人选择了死亡后继续奉献,他的奉献就应当得到尊重和善待。我们应当更加缅怀、祭奠他们,对于用于医学研究以及解剖学教学的人体标本,也应当保持一份敬重,以体现对捐赠人的高尚行为,献身精神的崇高敬意。 维护人体标本的“尊严”,不仅是对生命的敬重,也能消除遗体捐献者的顾虑,解决遗体严重缺乏的问题。所以说,明确接受捐赠部门的权利和义务,防范不正当利用遗体,避免引起社会非议,应当说是当务之急。 延展刘义昆 “傻瓜”捐助? 无独有偶,9月20日的《南京晨报》报道,南京团市委近期开展了“对社会捐助的态度”的网上调查,在参与调查的人员中,选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的占51.48%,选择“是傻瓜才干的”占47.2%。联系两则新闻,这些自愿捐赠遗体者好像真的是一群傻瓜。 笔者认为捐助不能得到落实,而蜕变成某些人致富的“法宝”是捐助者变成傻瓜的根本原因!在捐赠财产的具体使用中我们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常常忽视捐赠人的意愿,任意变更捐赠财产的具体使用,把“公益”变成“私益”。 捐赠者的善意屡屡被扭曲,也导致了捐赠热情的降温。捐赠者很单纯,他们不是为了回报,只是为了让爱心不打水漂,让“爱”在别人的身上延续。 看来,要让捐赠者不成为傻瓜,落实捐赠是关键。我们来看看美国对公益事业基金的管理方式,公开透明是最基本的原则,任何有合法身份的人,都可以到管理某项基金的部门去查询该项基金的使用情况,通过公众的监督,达到基金的合理、合法、有效应用。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一位热心捐款的私营企业主说:我们的捐款是有理性有选择的。他们的理性就是选择一些有专门的规章制度及一定的透明性的由慈善机构组织的。看来要吸引更多的捐赠者就要保证这些公益基金的公开透明。 另外,法律的监督必不可少。只有相关的法律条例能够得到实施,相关的责任机构受到严格的监督,才能保证捐赠的落实。只有落实了捐赠,“是傻瓜才干的”这样的观念才会转变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