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不良反应为何不明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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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12:48 天津日报 | |
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不良反应。但是,2001年6月22日,药品监管部门发布了一个《关于下发“药品说明书规范细则(暂行)”的通知》,在中药说明书规范细则(暂行)中规定,若中药说明书格式中所列的有些项目缺乏可靠的试验数据,则可以不写,说明书中不再保留该项标题。至此,中药说明书中可以不写不良反应的口子彻底被放开,中药厂家可以顺理成章地以缺乏可靠的试验数据为由省去“不良反应”一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认为,“6·22通知”就是许 记者近日了解到,这种情况正在向积极的方向改变。今年7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药品说明书中必须包括不良反应,中药说明书应实事求是地详细列出应用该药品时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据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