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困难职工,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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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19:2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22日电(记者杜宇李柯勇)他们在为找到一个养家糊口的岗位揪心,他们在为筹措孩子的学费为难,他们在为数目不菲的医药费犯愁…… 他们是困难职工,各自的经历催人泪下。如何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一直是摆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面前的一道难题。 出席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们热切地呼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候,困难职工绝不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困难职工生活无小事 在中国工会十四大上,来自各地的代表们讲了许多关于困难职工的辛酸故事: 云南洗衣机厂一位姓夏的职工,双眼视网膜脱落,高昂的就医费用使得全家捉襟见肘,三口之家只能靠100多元的生活费艰难度日。 天津职工杜雅萍因单位在年末没有与她续签合约,成了失业人员。后来她根据劳动法要求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却遭到拒绝。 原昆明一家建筑公司被兼并后原老板逃跑,王四妹等9名职工失去了工作和生活来源…… 困难职工群体因何产生?河南代表邵敬春认为,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有三条:一是下岗,二是职工本人或家属残疾、患重病,三是拖欠、停发、减发工资及养老金。 宁夏代表邢国宁说,困难职工的生活非常脆弱,就像一叶风雨飘摇的小舟,经不起大浪冲击。一场大病就足以使全家陷入窘境,找工作信息不灵,受了委屈无处倾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懂得怎样打官司,也打不起官司。有些困难在其他人看来不成问题,对于他们来说,却常常是难以逾越的关卡。 靠集体力量给他们再造一个家 “一个人、一家人势单力薄,依靠集体,力量就大了。”邢国宁代表说。 2002年1月,天津市总工会率先建立了天津市困难职工救助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全市困难职工提供信访接待、政策咨询、生活救助、就业帮扶、法律援助等“一条龙”服务,受到了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不让一家一户生活过不下去。”救助中心法律援助部为困难职工杜雅萍申请劳动仲裁。用工单位败诉后,杜雅萍得到了近5千元的经济补偿。 得到救助的困难职工张建玺说:“救助中心给的1000元钱对有的人或许不算多,也不可能解决我家的所有困难。但是,它却让我有了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 经过充分调研,中华全国总工会开始推广天津的经验,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级工会、154个地市级城市工会和300多个县级工会成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困难群众分忧解难。三年内在全国200个大中城市将陆续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天津的困难职工崔家敏说:“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困难帮扶中心让我有了一个可以依靠的地方了。” 社会各界加强配合是当务之急 虽然全社会给予了困难职工各种形式的帮助,依然有很多问题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出席工会十四大的代表们纷纷提出建议。 “帮扶困难职工是工会的职责,但不仅仅是工会的职责。”陕西代表卢绍彬说,“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党、政、工要密切配合,企业和社会也要大力支持才行。目前有些地方党政机关重视不够,不少企业只顾追求经济利益,对困难职工不闻不问,给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造成很大障碍。” 河南代表邵敬春认为,必须将援助困难职工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她说:“国家出台的政策都很好,但是基层常常执行不到位。解决困难职工问题,工会起到的更多是协调作用,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落实国家政策是关键。” 卢绍彬代表说,送钱送物,只能解燃眉之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困难职工问题,还是要提高他们自力更生的能力,从单纯的“输血”变为“造血”。比如加大对困难职工的技能培训,提供及时的就业信息。同时,困难职工自身也要转变择业观念。(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