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八区开发区禁用燃煤锅炉 违规罚款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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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07:44 新华网 | |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11月起,锅炉排污将被严查,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装置。 去年本市出台了《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从今年11月1日起,45.5兆瓦以下的燃煤锅炉开始执行Ⅱ时段标准限值,即城近郊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14兆瓦以下现有燃煤锅炉“禁排”,不能再使用燃煤;其他燃煤锅炉执行比I时段更加严格的排放限值。为达到II 对此,市、区环保部门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据悉,城八区内超标排放单位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此外,为贯彻“禁排”规定,凡禁煤区内14兆瓦以下工业燃煤锅炉要全部拆除,停止使用。(记者郭爱娣)(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