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捐献器官家属有无知情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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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15:31 深圳晚报 | |
兰州消息据兰州晨报报道,死刑犯在被执行枪决之前,曾萌动捐献自己器官的念头,但这一念头遭到自己亲人的坚决反对,他本人也表示不再考虑此事。然而受刑后的当天,他的器官却被捐献,令他家人不解的是,看不到本人要求捐献器官的任何文件,他们领尸掩埋的要求也被拒绝,至今,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亲人到底捐献了什么器官——— 他捐了什么器官 事隔4个多月后,记者来到甘肃省高台县合黎乡五二村,60多岁的杨天召神情木讷,他仍清楚地记得儿子被执行枪决的日子:4月2日,儿子杨自荣在敦煌以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枪决。“脸上无光呀”,儿子生前答应捐献器官。就算儿子不听我们的话捐献了器官,也应让我们知道儿子捐献的是什么器官吧? 捐器官遭到家人反对 被判刑之后,杨自文给家里写了最后一封信。在信中记者看到,面对将要来临的死亡,杨自文更多的是后悔和自责,同时对父母表达了自己捐献器官的愿望:“爸妈:我有一个设想,决定将我的肾捐献出来,还有眼角膜等有价值的器官都献给急需的病人,使他们早日摆脱疾病的痛苦,也能为社会贡献一点微薄的余热。此事我已经向看守所的所长说过。望二老能理解并支持我。”杨天召说,看到孩子的书信之后,他有一种万箭穿心的感觉,觉得孩子醒悟得太迟了,但对儿子提出捐献器官的要求,他和老伴坚决反对。 为何不让收尸 随后记者找到杨自文的弟弟杨自银。他说,杨自文本人表示不愿意捐献任何器官。行刑后,他们正准备前去收尸,有关负责人阻止了他们,并说人犯的尸体不能领取,因为有器官要捐献,还说尸体由他们火化。 杨自银说,就算哥哥捐献自己的器官,他们前来收尸总是合理的吧?他的父母得知这一情况后更是悲痛欲绝,为了老人能够心安,4月7日,他们又来到酒泉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看一下杨自文自愿捐献器官的相关材料,得到的答复是这些材料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要看的话自己去看。 犯人曾口头申请8月16日,记者来到敦煌市看守所。负责人知道一杨自文捐献器官的事情,杨自文捐献的是肾脏。当记者问是否有杨自文的书面申请时,该负责人只是听说他向高院提出了口头申请。 一位庭长说,杨自荣等死囚捐献器官的有关手续和法院的执行程序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以往的惯例进行的,不存在违规违法现象。 就此案记者采访了法律界的相关人士。因为到现在我国还没有具体的器官捐献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基本的原则是:一、首先是自愿原则。二、无偿捐献原则。唯死后出让器官者,可以自主决定出让器官行为的“有偿,还是无偿”。对于人犯在被处决后捐献的器官,应该有人犯明确的书面申请,其家属也有知情的权利。对人犯尸体的处理一般是在限期内由家属处理,如过期家属不做处理,则有相关部门负责处理,费用有当地民政部门负担。(兰晨) 作者:兰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