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布第二批十大重点污染案件 污染企业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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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17:04 新华网 | |
新华网石家庄9月23日电(记者杨守勇)在“打击不法排污,保障人民健康”行动中,河北省一批污染企业纷纷“落马”。继首批公布的十大重点污染案件全部有了处理结果后,河北省近日又公布了第二批十大重点污染案件。 河北省环保局局长姬振海说,开展环保严查专项行动两个多月来,河北省周密部署,共检查排污企业11967家,立案2218家,结案1535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23人。同时查处违 新公布的第二批十大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包括:沧州市纸业公司制浆外迁工程,所排废水污染物浓度严重超标,其污水处理系统虽经多次改进,但废水仍不能达标排放,已被市政府停产治理。晋州市海滩染料厂属国家明令禁止的重污染小企业,被依法取缔。清苑县汇中铝厂、平原铝业有限公司违反政府停产治理决定,擅自恢复生产,业主被行政拘留。临城县天龙水泥有限公司、天马实业有限公司擅自建设机立窑,被县政府依法取缔。枣强县大营镇东信皮毛厂违法生产,现已被查封,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收回。 此外,兴隆县硫酸厂有污水处理池闲置不用,废水直接排到河道,严重污染水体,已被承德市环保局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滦南鹏程实业有限公司擅自建设投产179立方米高炉、3台20吨转炉和烧结车间,并采用违反国家政策的箱式烧结,现这家公司的烧结车间已停产,正在拆除设备,高炉、转炉的除尘设施正在施工和完善。磁县宏鹏有限公司东昊分公司硫酸厂违法排污,被责令停产,收回排污许可证。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的怀安县中资矿业有限公司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廊坊市安次区葛渔城镇新立村南小电镀厂,也被依法查处和取缔。(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