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必须安装技防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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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2:08 京华时报 | |
作者: 卢国强来源: 本报讯(记者卢国强)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技防办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本市新建、改建小区以及居民住宅必须加装类似楼宇对讲防盗门、内置式可开启式防护窗、防砸玻璃等技术防范配套设施后方可投入使用。这是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住宅区及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该办法规定,今后本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及居民住宅,均应将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及设计之中;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及住宅工程竣工后,配套建设的安全防范设施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对于《办法》施行前已建成的住宅区及住宅没有安装安全防范设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与产权人协商制定方案,逐步安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