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女巨贪的“忏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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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9:28 天津日报 | |
李南玲 曾经是深圳市综合实力最强的国有企业深圳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劳德容(正局级),有名的“女强人”,头上曾有许多光环,如今却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而站在了法庭被告席上,“落马”在即将功成身退的59岁这一年。她在“忏悔书”里写道:“希望自己倒下去的案例能唤起更多人的清醒,提醒他们遵纪守法,从我身上吸取教训。” 堕落在成绩显著时 劳德容在被“双规”后所写的一份“忏悔书”里,说她“在学校时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单位是努力工作的好员工,经常获得各种表彰。1991年调到特区参加建设,奉命组建能源集团,白手起家,直到今天。今年10月份我就60岁了,满以为自己可以在人生路上划个句号,退休安享晚年,在这个时候我却违犯了党纪国法,要受到纪律、法律的处分。” 应该说,劳德容在工作上的成绩是显著的。“10年来,能源集团从零起步,以后每年都以20%的速度递增,发展到今天的150亿元总资产,82亿元净资产、47亿元销售额,12亿元净利润,累计上缴国家税收总量28亿元。”荣誉、鲜花、掌声纷至沓来。成绩面前的劳德容“错误地认为自己是当家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吃点拿点没有什么”。 “吃点拿点”3000多万 劳德容的“吃点拿点”可不是小数目。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劳德容四项罪:一是收受贿赂罪。1994年至2002年间,劳德容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包、项目转让和计划外煤炭采购等业务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的巨额钱款,合计人民币778.29万元、港币50万元、美元13.9万元。二是挪用公款罪。1994年至1995年间,劳德容滥用职权,个人决定将公款港币500万元、人民币800万元挪归个人使用。三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1997年5月28日,劳德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经任何程序,严重违反能源集团的财务规定,超越权限,个人擅自决定将能源集团公款港币2200万元借给香港天来国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使用,期限3个月。到期后,该公司总经理廖自强下落不明,致使该笔借款至今无法收回,给能源集团造成重大损失。四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经查,劳德容的个人全部财产共计人民币3754.5万余元、港币544.9万余元、美元9万元。减去已查明的劳德容涉嫌受贿实际取得的赃款以及认定的违纪所得,余额仍与劳德容的合法收入有巨大差额,差额总计人民币1078万余元、港币461.7万余元、美元4.1万元,劳德容对上述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缺乏监督导致腐败 劳德容的腐化堕落,是从自我放松要求开始的。正如她自己交代的那样,她到深圳工作的头几年还能经常提醒自己保持廉洁,但在取得一定成绩后居功自傲,面对鲜花和掌声忘乎所以,忽视学习,放松要求,慢慢对金钱看得很重。总觉得付出与得到的不对称,心理不平衡,进而发展到不择手段以权谋私。 劳德容在反思自己的教训时说了两个“太”:自己的地位“太”显赫,权力“太”集中。她以能源集团的创始人自居,搞“家天下”,大权独揽,一手遮天。在她眼里,民主决策就是“按我的意见办”。提不同意见就视为不支持工作,一些重大决策她根本不拿到会上研究。有的是她先定调子再会上通报,有的则是会上决定了她个人又私下改变。劳德容滥用权力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 劳德容出问题主要出在基建工程、设备订货、煤炭采购等环节上,根本原因就是没有实行招投标制度,还在搞个人审批,有了权钱交易的机会和条件。基建工程方面,能源集团是在全国电力行业率先实行招投标制度的,但慢慢被劳德容用个人审批取代了。劳德容有意回避招投标制度,抱着审批的权杖不放,说到底是在搞“权力寻租”。 劳德容在“忏悔书”里写道:“我多想以自己惨痛的教训向人们特别是国企领导人告诫,法律是人们在社会上工作、生活、生存须臾不可离开的行动准绳,无论是谁,违犯了它,谁就会碰得头破血流。”新华社记者李南玲 (据新华社深圳9月23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