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冈惨案受难者获赔偿 非人经历换回 1.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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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9:29 每日新报 | |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19位山东籍“花冈惨案”受难者及家属 22日在青岛拿到了日本鹿岛公司的 25万日元赔偿金(折合人民币约1.7万元 )及 5000元人民币的教育费。 据了解,这是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举行的第三次赔偿金发放仪式。两位幸存者汪整录 (潍坊人, 85岁 )和张世球(青岛人,79岁 )来到了现场,当张世球老人颤抖着双手,从中国红十字总会张虎处长手中接过存有赔偿金的存折时,热泪夺眶而出。 区区 25万日元和5000元人民币能让受难者及家属们满意吗?张虎表示,赔偿金虽少,也是中国红十字会及众多受难者近10年的努力换来的,是一个小小的胜利。 受难者在结束了对鹿岛公司的民间索赔后,将继续追究日本政府的责任。 受赔偿者虽然对赔偿的金额表示不满,但也为这个小小的胜利感到欣慰。受难者家属代表王红介绍,当时受难者组成原告方与日本鹿岛组谈判时,提出了3个要求:公开道歉、建造纪念馆和赔偿受害者50亿日元,鹿岛公司仅仅赔付了5亿日元并发表了一个类似道歉的声明。而面对中国人民的呼声,日本政府至今未做任何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