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湖南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受贿 144万一审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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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9:29 每日新报 | |
《潇湘晨报》供本报专稿昨日上午,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唐见奎再次站在被告席上。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唐见奎单独或共同受贿金额共计144.0694万元。因其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法院决定酌情从轻处罚,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追缴受贿所得赃款144.0694万元,上缴国库。 据检察机关指控,唐利用其协管全省重点工程、招投标、移民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 2002年 6月 19日,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唐见奎由长沙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2002年 12月30日、3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开庭审理唐见奎受贿一案。 昨日上午,长沙中院继续开庭,一审宣判此案。法院采纳了唐见奎案辩护人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唐见奎受贿金额为144.0694万元,其余涉案的65.8万元因指控证据不足、唐并不知情或是借款性质没被认定为受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