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定南扣舆论监督遭非常封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9:33 东南快报 | |
核心内容 今年初,江西省定南县陈连秀等人向《人民日报》反映了定南县有关部门违法行政,强拆城市私有房屋的情况。日前,《人民日报》派出记者实地采访,根据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于8月28日在第五版以《如此拆房,为谁谋利》为题,公开披露了此事。这篇报道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当地有关部门本应引以为戒,认真检查、反思自己在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月30日上午10时许,江西省定南县武装部门口的水泥墙上,悄悄地贴上了一篇从8月28日《人民日报》第5版上复印下来的文章《如此拆房为谁谋利》。文章的提要是:今年3月,江西省定南县政府违规以协作方式出让一块经营性用地,后又不顾法院要求诉讼期间“停止执行”的裁定,组织人力赶在法官到达前拆毁地上房屋。人们不禁要问——如此拆房为谁谋利? 还不到一分钟,水泥墙前面就围了里外两三圈人。 人群中有人细声说:“大家快拿去复印呀,县里已经派人把这张报纸封杀了!”文章很快被不停地复印、传发。 四五分钟后,一位面色严肃的人挤进人群,一手撕掉了墙上的复印文章。 “定南上《人民日报》了!”“报道定南的报纸被县里封杀了!”这两条消息在定南县城很快传开了。报纸到底有没有遭“封杀” 据说,贴在武装部墙上的文章复印件和“消息”是邮政局的内部工作人员传出来的。而当地个体户李银(化名)29日下午目睹了《人民日报》第5版被单独抽出来的事。 按惯例,当天的《人民日报》运到定南县邮政局要到第二天中午,邮政局第三天早上8时发出去。 29日下午4时左右,李银直接来到邮局分报房。“我进门一会儿,门口走进一个男的,喊:‘不能发,不能发,28日的《人民日报》不能发!” 李银后来了解到,29日下午2时许,县里已经来了两位领导模样的人,要求带走8月28日的《人民日报》。 29日下午5时左右,28日的《人民日报》第5版已经被单独抽出来用绳子捆着,封存了。 30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定南支行的门卫师傅马里明(化名)两次接到28日的《人民日报》。“11点多我又接到分报员送来的单独一张第5版报纸,觉得很奇怪,一份报纸干嘛分两次送?” 定南县工商局的一位领导在路上听说“封杀”消息之后,立刻赶到办公室找28日第5版的报纸。局里的同事告诉他,“来迟了,刚刚发下来,又被收回去了。” 定南县邮政局把28日的《人民日报》第5版封存起来,为何又在正常发报时间的两个小时后送出去?订阅单位的职工收到第5版报纸后,为何不一会儿又找不到第5版的去向? 对此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有人给中央媒体打了电话,县里领导为了应付上面就先把报纸发下去了,后又马上收上来。另一种是,当时文章复印件传得太猛了,县里怕纸包不住火,就先发下来缓缓老百姓的情绪。发文件、开大会讨论《人民日报》文章 8月29日下午,定南县委办公室向全县各机关单位印发了“关于专门开展对《人民日报》有关文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的文件。 通知要求,在2003年9月3日、4日集中两天时间,在全县开展一次对《如此拆房为谁谋利?》一文的大讨论活动。 9月2日下午,定南县召集全县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大会。参加当天会议的定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蔡秋梅认为,这个报道并不能够说明什么,“我们李书记都说这是正常现象”。 据定南县某机关单位的一位干部介绍,9月3日的讨论会大概就持续了二十几分钟,单位领导简单提了一下文章的事情,没有在会上宣读文章。 定南县公安局的一位民警则说,那张报纸一直在政委手里,他们根本没有见到报纸。 针对《人民日报》的报道,定南县向赣州市委办提交了《关于依法拆除陈连秀(郭志辉、郭志锋)房屋的有关情况汇报》。 “汇报”称,《人民日报》报道内容失实。 9月15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到采写该报道的人民日报社记者傅昌波,傅昌波强调,这篇报道真实性和客观性毋庸置疑。“这就是你告状的结果” 2003年5月14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定南县房管局的3份行政裁决书,诉讼期间不执行该裁定”。也就是说,在诉讼期间,定南县房管局不能强制拆迁陈连秀等人的房产。 5月28日,赣州中院通知诉讼双方,该院法官将于29日同评估机构人员实地测评双方有争议的房屋。 5月29日早晨6时30分,定南县政府周逸洪副县长带队,“组织城管、房管、工商、公安等部门人员100多人”,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 9时20分,赣州中院的法官到达现场,目睹了这一违法行为,非常气愤,当场质问:“这里究竟谁负责?”但当时无人敢应答。 就在县政府组织人手拆迁的时候,陈连秀和家人拿着中院裁定书的复印件,现场分发给在场人员,并质问在场的副县长周逸洪、县建设局局长曾少华,政府要不要依法行政?还讲不讲法?他们得到的回答是:“今天不讲这些,这就是你告状的结果。”赣州中院判陈连秀败诉 2003年8月12日,陈连秀接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得知自己被判败诉后,她哭了。 陈连秀说:当时我找到主审该案的法官问为什么会败诉?法官表示自己也很无奈,因为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受到方方面面的压力。 8月19日,陈连秀等人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陈连秀表示,如果在省高院也是败诉,就去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村官也有委屈 9月16日下午2时,记者同定南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蔡秋梅来到历市镇恩荣村村委会。 恩荣村村委会与陈连秀合作建成那栋现已夷为平地的商业大楼,其中有6间门面房是恩荣村村委会所有的,面积共约136平方米。因为拆迁问题,恩荣村村委会曾和陈连秀等人一起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但得到的答复是“不予受理”。 经镇里有关领导做大量“工作”之后,村委会终于“同意”县房管局的拆迁裁决。村主任赖招先介绍,恩荣村在被拆迁地每个门面房值6万余元。而新安排的安置地却在刚开工的开发区,店面价值远远不如原来的。“县里给我们的补偿费只有4.6万元,另外在刚动工的开发区提供给我们的安置地皮到现在还没有拿到。”赖招先一脸的委屈。 为了不为难村官,记者离开了村委会。孟建柱对此事提出严厉批评 中共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得知定南县扣发《人民日报》刊登对该县的批评报道后,严厉批评该县的错误做法。他指出,定南县领导的这种错误做法是违背党性原则的,也是愚蠢的,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对新闻媒体刊登的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应该“闻过则喜”,表示欢迎,并切实纠正工作中的不足,绝不允许采取压制的做法。 据悉,中共江西省委已责成赣州市委督促定南县委自觉认识错误,并作出深刻检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