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师争执遭退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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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9:39 南方都市报 | |
与老师争执遭退学 该学生宿舍内电饭煲熬药被发现争执中伤老师手,法院一审撤销退学决定 本报讯(记者赖颢宁)因在宿舍内使用电饭煲熬药,并与巡查老师争执,即将毕业的小郑被学校勒令退学。小郑认为校方处理不当将学校告上法庭。近日,天河法院作出一审判 小郑原来是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增城分教点)英语系2000级学生。4月2日上午,增城分教点统一组织学生安全用电检查。当日9时30分,林某等5位教师巡查至小郑的宿舍,发现小郑正在用电饭煲熬中药。 教师指出小郑的行为违反校纪,欲收缴电饭煲。小郑眼看快要熬好的药被倒掉,便与老师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林某右手背和左肘部受了皮外伤。一个星期后,学校对小郑作出勒令退学的处分。 小郑没想到一时意气冲动,竟换来一纸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很不服气,于是在7月初入禀天河法院状告学校。 近日,天河法院一审审结该案。法院认为,小郑的行为是错误的,对此应有深刻认识。但是,学校作出处分决定依据的有关条例有个大前提,即针对的是打架斗殴寻衅闹事者,而小郑的行为并不属打架斗殴寻衅闹事的范畴,故学校于4月9日给予原告勒令退学的处分主要证据不足。最后,法院判决撤销学校的处分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