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天贩卖海洛因871.6克漳州两青年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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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9:42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短短13天内先后3次贩卖海洛因共计871.6克,昨日,漳州两青年赵福红、王德彬被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月18日,赵福红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自称是中间人“阿秀”(另案处理)介绍的购毒者,要求购买500-600克海洛因。赵福红立即与王德彬、阿三(另案处理)商量,最后决定卖给该男子500克。赵福红与买毒男子约定:每克海洛因190元,在厦门市殿前寨上公路旁 经审理,两人交代曾在5月6日、5月8日在厦门市殿前寨上公路旁共卖出毒品350克,得款5.8万元。一审判决后,两人均表示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