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东方电子”股民增至五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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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9:43 齐鲁晚报 | |
被告要求追加新被告,庭审再次延期 本报青岛9月23日讯(记者 姜淑芹)备受关注而又一波三折的股民状告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索赔案今天终于有了初步眉目,原被告双方的代理律师首次面对面坐进青岛市中级法院的法庭,进行正式开庭前的证据交换,原告方今天向法院书面申请将“东方电子”的母公司追加为被告。 来自上海的7名投资者诉“东方电子”案今年2月8日最先在青岛市中院立案,法院原定于4月7日开庭,但东方电子公司于2月27日提出《管辖异议申请书》,认为该案的管辖地在济南而不在青岛,法院裁定青岛中院享有该案的管辖权之后,被告又向山东省高院提出复议,因此直到省高院作出最后裁定,青岛中院才向原告方发出了于今天进行证据交换、开庭的通知书。据法律界人士介绍,被告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策略性地用足法律所赋予的程序权利,尽量拖延开庭时间,以利于自己做好充足的应诉准备。 据介绍,这起股民状告“东方电子”案是最高人民法院1月9日公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后,第一起以人民法院作出的认定有罪的生效判决为前置条件起诉的证券纠纷赔偿案件,据了解,目前已有来自全国各地逾5000名投资者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并都在青岛中院立案,是目前此类案件中涉及人数最多的一例,投资者起诉的被告不只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电子”股票造假案有关的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原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隋元柏、原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高峰、原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审部部长方跃等也一并被列入被告名单。隋元柏、高峰、方跃此前已经被法院以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1年。隋元柏和方跃被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高峰被处罚金2.5万元。 今天有百余名来自各地的投资者、律师、记者赶到青岛中院,探听这起股市大案的审理情况。今天上午在进行正式开庭前的证据交换过程中,考虑到被告的偿付能力问题,原告方向法院书面申请将“东方电子”的母公司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追加为被告,法院于今天办理送达手续,由于新追加被告享有法定的15天答辩期限,因此正式开庭时间被再次推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