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企厂房被拆成废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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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9:43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宁9月23日讯(记者 董震)“我们既有土地证,又有房产证,有关部门拆迁时竟连招呼也没打,就强行将厂房拆了,我和辽河油田签的上千万元的产品合同要泡汤了……”今天,看着自己的两间厂房变成一片废墟,济宁恒源化工有限公司老板张桂秋失声痛哭。 张桂秋的公司位于济宁市任城区安居镇八里庙村。张桂秋说,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事先她没接到任何书面拆迁通知,只是一个多月前,八里庙村村支书周广华打电话通知她, 据张桂秋讲,今年8月,公司刚和辽河油田达成初步供货意向,准备向油田供应1200多万元的货,被拆迁前正在昼夜修建车间。没想到,9月15日她出差到秦皇岛和经销商准备签合同时,第二天早晨有关部门就开始强行拆迁,将两个厂房和一段100多米的围墙夷为平地。 据济宁市任城区安居镇规划办公室主任王士义讲,当天强行拆迁时,区领导、区建设局、区公路局等部门领导都在场。因镇里没钱,对这条路两旁的建筑拆迁都没签补偿协议,都是无偿奉献,没有任何补偿。同时,王主任还表示,张桂秋的公司虽然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房产证,但土地一直荒芜着,没有建设。按规定,国有土地出让后闲置着是要收回的,而且张桂秋厂房没完全建好,因此房产证的取得也存在问题。 安居镇政府副书记孟凡璋表示,这条路是市里规划,区政府统一领导建的,目的是为优化路两旁私营工业园区的环境,为民营企业服务。这件事对张桂秋应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张桂秋应该感谢政府才对。孟副书记同时称,拆除张桂秋的厂房前,曾给她打了招呼,只是她要求补偿的数额太高,后来市里要求早日将这条路修好,就简单操作了。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外国有土地上修路或建设需要拆迁企业的建筑物的,应首先有拆迁许可证,然后下达拆迁公告,之后在规定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如达不成协议,双方可向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