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受刑后器官被捐献家属有无知情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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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10:2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兰州讯据《兰州晨报》报道,死刑犯在被执行枪决之前,曾萌动捐献自己器官的念头,但这一念头遭到自己亲人的坚决反对,他本人也表示不再考虑此事。然而受刑后的当天,他的器官却被捐献,令家人不解的是,看不到他本人要求捐献器官的任何文件,他们领尸掩埋的要求也被拒绝,至今,家人还不知道自己的亲人到底捐献了什么器官。 事隔4个多月后,记者来到甘肃高台县合黎乡五二村,60多岁的杨天召对记者说,自己 被判刑之后,杨自文给家里写了最后一封信。在信中,他表达了自己捐献器官的愿望。杨天召说,对儿子提出捐献器官的要求,他和老伴坚决反对。杨自文的弟弟杨自银赶到看守所,告知了哥哥家里的决定。 杨自银说,4月2日,他们一行5人来到敦煌市看守所,通过相关负责人,给杨自文送去了准备好的衣服,同时也见到了杨自文,杨自文本人表示不愿意捐献任何器官。行刑后,家人正准备前去收尸,有关负责人阻止了他们,并说人犯的尸体不能领取,因为有器官要捐献,还说尸体由他们火化处理。 杨自银说,事后他们一直想不通,就算哥哥捐献自己的器官,他们前来收尸总是合理的吧。他的父母得知这一情况后更是悲痛欲绝,为了老人能够心安,4月7日,他们又来到酒泉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看一下杨自文自愿捐献器官的相关材料,得到的答复是这些材料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要看的话自己去看。 记者几次到高院采访有关情况,但因种种原因都未能如愿。就此案记者采访了法律界的相关人士。对于人犯在被处决后捐献的器官,应该有人犯明确的书面申请,其家属也有知情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