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将继续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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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11:14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9月23日讯(记者姚芃)中消协授权该协会秘书长助理丁世和今天就北京三家电脑经销商状告中消协名誉侵权案,中消协胜诉一事发表谈话,表示中消协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开展商品和服务的比较试验,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表示保留相关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有关损害中消协名誉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丁世和认为,中消协依法履行职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开 丁世和指出,消费者协会监督商品和服务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促进生产经营者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生产经营者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商品和服务,这又使生产经营者自身的利益得到实现。因此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丁世和对有关损害中消协名誉权的行为提出了警告。他说,关于电脑比较试验诉讼一事,众多媒体做了大量客观、公正的报道。同时,中消协也注意到,社会上也出现了个别违背事实根据,损害中国消费者协会名誉权的言论和行为,这是极为不妥的。对凡是违背事实,损害中国消费者协会名誉权的,中消协保留在适当时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