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三家医院院长招聘狂收“进贡”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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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12:1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一名大中专毕业生被医院录用需“进贡”10000元,一名下岗工人被录用则需交纳二至四千元,甚至连副院长的爱人想进医院工作也需奉上2000元现金给院长。截至9月23日,海安县三家医院的原任院长姜某、储某、陈某因涉嫌受贿、贪污罪而陆续受审。 海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姜某于1997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利用担任海安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在本单位进入县人才市场录用医生、护士、收费员等员工过 此外,海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储某、陈某在各自担任院长期间,分别收受二名、三名家长为其子女工作之事所送的现金各自合计人民币5000元、30000元。(李锋 陈彦 海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