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年痴迷上网 谋财弑亲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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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12:29 汉网 | |
17岁的小欣(化名),由于迷恋上网,又苦于没钱满足自己,为了解决网费,竟残忍地向疼爱自己的亲人行凶。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 据法院介绍,小欣迷恋上网,因急于寻找上网费用,遂于2003年6月15日,在北京市通州区奶奶家中,趁奶奶、爷爷熟睡之机,用菜刀猛砍奶奶、爷爷二人头部等部位数下,致使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小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1人死亡1人受伤,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犯罪时尚未成年,犯罪后能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及案件具体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