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一治安员成为我市通过器官捐献条例后首位骨髓捐献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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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16:02 深圳晚报 | |
捐献骨髓救助同龄人 罗湖一治安员成为我市通过器官捐献条例后首位骨髓捐献者 本报讯(通讯员袁立新记者童俏)在深圳当治安巡防员的湖南籍27岁青年小周,昨天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无偿捐献出自己的造血干细胞,用来挽救在广州一家医院接受治疗的 据了解,小周是罗湖区保安服务公司和罗湖区治安巡防三中队的治安巡防员,去年夏天来到深圳,到深圳才一个月,他就在深圳市血液中心设在东门的捐血点参加了第一次无偿献血,今年5月第三次捐血时,他填写了造血干细胞自愿捐献申请,而过了大约两个月,他就接到深圳骨髓库通知:他的造血干细胞HLA与广州一名白血病患者配型成功。昨天,小周又得知那位患者今年才26岁,几乎和自己一样的年龄。同龄人的心灵是相通的,小周觉得自己更能够体会患者的心情,因此他表示:“我最大的希望就是,我的骨髓能够挽救患者的生命,让他早日恢复健康!” 面对记者,小周一再说自己捐献骨髓“算不了什么,是应该做的事”。在他看来,自己当治安巡防员,职责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而捐献骨髓也是为了挽救生命,其实这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所以,小周把今天捐献骨髓看作一件很平常的事,他没有告诉父母,甚至连在深圳的妻子也不知道。小周说:“家里人对捐献骨髓可能了解不多,我不想让他们太担心,但我相信,即使他们知道了也一定会支持我的,因为,还有什么比挽救生命更重要的呢……” 作者:通讯员袁立新记者童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