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应扶危济困 公务员不宜作为失业保险参保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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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00:5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屈弓)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昨天的分组审议中,委员们明确指出,失业保险条例本质上就是一个“扶危济困的条例”,不能一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昨天对《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草案)》的审议,已经是该草案的第四次审议了。反复修改形成的草案第三稿,依然面对着同一个焦点问题:公务员、事业单位能否参保?而且 部分委员认为,草案规定所有事业单位都应参加失业保险,如果公务员不参加,就不公平。市人大法制委对此说明:《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都没有将公务员作为失业保险对象。此外,绝大多数的国家和国内绝大多数地区都没有将公务员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从我市目前的财政状况看,也不宜将公务员作为失业保险参保对象。 部分委员认为,比照公务员不参保,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也可以不参保。市人大法制委对此说明:事业单位在转换机制,有人员分流问题,有必要将其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消息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