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重点工程拆迁户可购经济适用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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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07:37 扬子晚报 | |
凡是市重点工程拆迁户,都可购买经济适用房。这是无锡市近日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城市重点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意在进一步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现有房屋拆迁政策的前提下,无锡市采取积极办法,力争使被拆迁人都能买得到房、买得起房。根据《意见》,城市重点工程房屋拆迁用地属国有土地 《意见》还明确指出,凡是市重点工程被拆迁人,都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被拆迁人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规定条件的,按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办理;其他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购买与被拆除房屋同等面积的经济适用房。在签订补偿协议、交房让地时,被拆迁人同时从拆迁人处获得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登记凭证。(杭春燕)(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