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黄金周拒绝“污点”司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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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08:14 新华网 | |
2002年以来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交通违章记分满12分者均不合格 2002年以来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以及交通违章记分满12分等不具备安全驾驶资格的驾驶员,绝对不得参加“十一”黄金周的旅游客运。此消息是记者23日从南宁市公安局车管所获悉的。 据《当代生活报》报道,凡参加“十一”旅游黄金周营运的客车其座位卧铺位数必须与《机动车行驶证》核定的载客人数相符,必须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营运大客车车门为电控气动装置的,要改装成气控装置,或应有应急手动开关;车长大于6米的客车,如车身右侧仅有一个供乘客上下的车门时,应设置安全门或安全窗。通往安全门或安全窗的安全通道,必须保证畅通,不得安装座位,侧窗和后窗处不得安装栏杆或栏栅;对安全门开启不畅,未配备灭火器和用于击碎车窗专用工具的客车,视为检验不合格;客车不得擅自改装非车辆专用的强光前照灯。 凡参加“十一”旅游黄金周客运车辆驾驶的驾驶员,都必须参加安全驾驶资格审查,2003年度未参加年度审验的驾驶员,不得参加;实习驾驶员不准参加安全驾驶资格审查;旅游客运单位聘用外地驾驶员的,聘用单位要出具聘用证明,并保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旅游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安全驾驶资格审查合格后,驾驶员的姓名记录在所在驾驶车的行驶证上,行驶证上没有记录姓名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旅游客运。(文/田桂营刘艺)(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