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高个税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费用扣除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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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08:17 新华网 | |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明确,对北京市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项目征税的,从2003年9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每人每月的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由20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400元。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和纳税人,在计算税款和办理纳税申报时涉及有关具体问题,详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861.gov.cn),并可与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取得联系。(记者李健) (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