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活力——泽州县总工会全面创新工会工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08:4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泽州县总工会是山西省“模范县工会”,全县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组建制率100%,职工入会率98%,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100%。全县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100%。今年,该工会又推出十项新举措。 一、实行职代会召开月制度。确定每年1月、7月为企事业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时间,即1月份召开的职代会必须有厂长(经理)的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民主 二、派员参加县直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县总工会派员参加县直企事业单位召开的职代会,保证职代会的各项职权落到实处。 三、实行工资协商指导员聘用制度。由县总工会聘请专门人才,对基层企事业单位工资协商代表进行培训和指导,并接受基层工会聘请,直接参与工资协商谈判。 四、实行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配备到班组。目前,全县国有、集体煤矿企业的班组全部配备了劳动保护检查员,70%的乡镇煤矿劳动保护检查员配备到了班组。 五、实行特困职工小额借款。县总工会筹集专项资金,扶持特困职工自主创业。借款金额每人2000~4000元,期限半年到期收回,滚动发展。目前,已累计发放借款68000元,31人次受益。 六、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对维权案件发生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等,县总工会将视情况予以资助。并对困难职工档案在册人员、外来民工致伤致残人员、来泽务工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外地人员,县总工会全额资助;企业拖欠工资或确有暂时困难的职工县总工会将给予垫付。 七、出台经费收缴硬性规定。下发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依法收缴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支付令的申请、受理、发出和强制执行等作了明确规定。 八、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维权基金。基金主要用于:1.对在维权实践中成绩显著的工会主席进行奖励。2.当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因履行职责被企业经营者(行政方)停薪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为他们每月提供相当于其在岗工资数额80%的维权金,同时支付其在劳动仲裁和法律诉讼中的费用。 九、实行基层工会主席例会制度。确定每月25日为乡镇工会主席例会,26日为企业工会主席例会。 十、开展“创建学习型工会”活动。要求县总工会机关在职职工每人掌握2~3门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实绩档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