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深圳市公安巡警支队政秘处副主任王六德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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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09:3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张斌 实习生 梁钰坤 通讯员 周围)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中级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一审判决原深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政秘处副主任王六德,其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刑5年,因贪污罪被判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5月,时任深圳市公安局十三处行政科科长的王六德,以购买器材为名,从办案返拨款账户转款30万元,资助同乡汪某开办酒楼。汪某后将30万元现金交给 1998年12月,时任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后勤处处长的王六德,利用其主管清理编外O牌车的职务之便,让其侄子小王将市局巡警支队所属的一辆丰田吉普车开至浙江省常山县卖掉,得现金人民币20万元,王六德将18万元据为己有;1999年11月,王六德再次将另一辆“公家”的公爵王轿车以20万元卖出,将款子占为己有,两次卖车共贪污人民币38万元。(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