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退学费 两家长状告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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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09:51 海峡都市报 | |
2001年8月,湖南的晓政和深圳的晓鸿(均为化名)与福清市龙翔文化武术学校签订《新生入学协议书》。2002年5月,经教育部门批准,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定名为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在该校读了三个学期后,晓政和晓鸿的家长拿国立学校的统考试卷给他们做,结果不令人满意,于是家长就给他们办了转学手续,同时要求返还孩子在2001年入学时一次性缴纳的数年培养费等费用。 经多次协商,家长和学校没有达成一致。今年8月,两家长向法院提出诉讼,称福清市龙翔文化武术学校隐瞒其擅自办学和不具备办学资格的事实,骗取晓政和晓鸿与其签订《新生入学协议书》,违法收取他们学费各31000元和30000元,请求法院判令返还他们违法收取的学费。福清市法院受理了这两个案件,并定于昨日上午审理晓鸿的案件,下午审理晓政的案件。 昨日上午,法院如期开庭审理了晓鸿的案件。庭审中,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的辩护律师提出原告告错了对象,他的当事人是“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而不是“福清市龙翔文化武术学校”。而原告律师无法举证证明,福清市龙翔文化武术学校是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的前身。审判长当庭宣布,由于出现新问题,暂审到此,再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昨日下午,晓政的案子也因此暂停审理。 庭审实录 庭审中,被告的辩护律师答辩称,原告晓鸿起诉的被告主体错误。这一说法出乎原告律师意料,庭审是否能继续下去的关键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和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的关系。就此,原被告双方律师和法官之间展开了一场对话。(以下摘录庭审的部分内容) 被告律师:法院送错了传票 原告律师:如果被告主体不合,那么被告代理人为何到庭? 被告律师:来应诉是因为接到法院传票。两个学校的名称不同,一个是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一个是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两个法定代表人不同,一个是张子桐,一个是周伟彬。 …… 法官:被告代理人你为何来应诉,是不是法院的传票送错了? 被告律师:因为法院将传票送到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的门卫,门卫签收了。 法官:正面回答法院是送错了还是没送错? 被告律师:是送错了。 被告律师:有关系?不清楚 原告律师: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大门口至今挂着文武学校的牌子,及被告在答辩期不答辩都说明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和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是一家。 法官(对被告辩护律师):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和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是否有关系?正面回答。 被告律师:不清楚。 法官:既然送错了,为何不在答辩期间向法院提出? 被告律师:因为门卫签收了。 法官:除了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这个名称,是否还使用其他名称? 被告律师:不知道。 法官: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创办时间是什么时候? 被告律师:2002年5月办的。 法官:办证前,是否在办学? 被告律师:不知道 原告律师:被告律师欺骗法庭 法官:原告代理人是否坚持被告是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 原告律师:坚持。我们是根据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提供的合同与收款收据确定被告人的。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和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的校址、相关组织、法定代表人都一样。至于该校为什么要变更名称,待查。被告律师今天的表现,不仅欺骗学生、家长,还欺骗了法庭。 举证过程 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和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是否是一家,二者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昨日,记者随原告律师陈声望对此展开了调查。 从福清市教育局得知: 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是前身 昨日上午,福清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接待了原告律师,他介绍说,两个名称的事实是存在的。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是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的前身。2002年5月份,福清市教育局和福州市教育局才批准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办学。之前,该校的名称是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 他认为,如今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如此推脱是没有理由的,是错的。但福清市教育局无法提供文字材料直接证明,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是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前身。 从福清市建设银行宏路分理处了解到: 账号已改户名不变 昨日中午,原告律师翻看晓鸿和晓政与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签订的《新生入学协议书》,发现都贴着这样一张纸条:“账号:261004056;收款单位:福清市私立龙翔(文武)学校;开户行:福建省福清市建设银行宏路分理处;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甘厝口龙翔文化武术学校。”律师于是想到如果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还在沿用此账户,那么就证明两校其实是一家。 随后,律师赶到福清市建设银行宏路分理处。在柜台前往这个帐户存入人民币5元。银行办事人员收了钱,提供了一张“中国建设银行现金交款单”。随后,律师又被该行的工作人员告知,该帐户帐号已注销,但户名不变,仍是“福清市私立龙翔(文武)学校”。 律师按着工作人员提供的新账号,重新填写了现金交款单,并领到了一张新的“中国建设银行现金交款单”,收款单位为福清市私立龙翔(文武)学校。 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董事长称 律师口误,事实不是这样 昨晚,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董事长周伟彬来到本报。他说,这个官司主要是收费上的争议,他们也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能给家长一个说法。民办学校在生存过程中难免有些问题,他们愿意接受媒体监督。周伟彬还说,庭审中,他们委托的律师称福清市私立龙翔学校和福清市龙翔文武学校不是一家,有口误,事实不是这样的。因此,他建议更改被告名称后进行诉讼。 (本报记者 李进/江天恩/林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