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无需用电梯物业收费合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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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09:59 每日新报 | |
王京涛 付女士致电《说法热线》询问:“我住高层住宅楼的一楼,根本用不上电梯,但因为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所以物业仍每月收取电梯费,请问不使用电梯是拒绝交费的理由吗?” 理铭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从付女士住在一楼的实际情况看,她不存在接受这项服务的问题,物业公司也不可能向她提供该项服务,根据《合同法》中权利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付女士可不交纳该部分费用。另外,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8条:‘物业服务费应当按照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确定’之规定,因为孙女士没有接受电梯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故不交纳该笔费用是合理的。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大部分业主都是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新报记者王京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