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再推15项便民措施 逐步推行户口网上迁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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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0:08 新华网 | |
贯彻执行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上海公安机关不折不扣。继推出25条便民利民措施后,昨天又公布了涉及治安、交通、出入境和消防管理的15项便民利民措施。 逐步推行户口“网上迁移”。从9月1日起,先在黄浦、浦东、徐汇三区之间实行户口“网上迁移”,其他区、县在本地范围内实行户口“网上迁移”。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推行居民身份证“网上制证”,7个工作日完成身份证加快制证(简称“快证”)。今年年底前, 规范违章停车牵引工作,明确规定:未经执勤民警现场确认、指派的;违章驾驶员在现场的;牵引过程中违章驾驶员赶到现场的;每日22时至次日7时,车辆停在同方向两车道以上(含两车道)道路的;同方向两车道以下道路、未设牵引违章停放车辆提示标志的5种情况不准强制牵引。对“清障施救”单位(牵引公司)违规牵引的,将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其委托经营资格。 改革违章处理方式,向本市驾驶员发放IC卡,对于无需吊扣驾驶证且违章人无异议的机动车违章,实行违章人凭IC卡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从今年12月1日起,由“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机动车先予实行,明年全面推广。 将机动车抛锚纳入快速处置范围。对在本市高架、大桥和隧道内发生的机动车抛锚,驾驶员能及时报警并在车辆可移动的情况下,迅速将抛锚车辆移至斑马线或由过往车辆协助牵引的,对其抛锚行为不予处罚。 放宽一年有效多次往返港澳签注的申请条件,对申办三个月有效赴港澳商务签注者,在有效期内有三次出境记录的,即可申办一年期签注。简化再次申请赴港澳商务的手续,申请人再次申请三个月有效赴港澳商务签注且工作单位不变的,本年度内免交派遣函。今年年底在崇明县试行网上直接受理、审批申办市民出国护照。 经公安部和国务院台办验收通过后,将为直接抵达上海口岸的台湾居民审批签发一次入出境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一次入出境有效签注。放宽在本市大型企业中高层次任职的台湾居民在沪三年、五年期限的暂住和多次出入境签注条件,从即日起,大型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台湾居民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可办理三至五年不等的长期暂住和多次入出境签注。 从今年12月底始,开通网上申请口岸签证渠道,本市接待单位按有关规定,可以通过上海政府网站为其邀请的外国人申请口岸签证许可。 进一步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入境居留便利,从即日起,对荣获上海市级荣誉称号的外国人,国家部委和市政府邀请的外国籍顾问,对国家和上海有重大或突出贡献的在沪工作外国人,在沪国家和部级或本市科研机构、重点高等学院聘用的外国籍学术科研带头人,在沪跨国公司总部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等,可办理2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和相同期限的多次往返工作签证。上述人员中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可办理2至5年多次入境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一年的访问签证。 进一步改革消防行政审批制度,建筑工程施工图实现消防技术审核和行政审批分离。 市民如需咨询,可打上海公安热线电话:24023456。 主要措施概览 逐步推行户口“网上迁移”、居民身份证“网上制证”,“快证”7个工作日完成 规范违章停车牵引,机动车抛锚纳入快速处置,无需吊证且无异议的机动车违章可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放宽一年有效多次往返港澳签注的申请条件,简化再次申请赴港澳商务手续;放宽在本市大型企业中高层次任职的台湾居民的暂住和多次出入境签注条件。(记者/陈斌)(来源:东方网-解放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