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推农村合作医疗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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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0:19 扬子晚报 | |
一年交10元钱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住院或是患了大病就能得到政府补助。这种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今年起将在西安推行,政策实施后,西安的400万农民就不用再担心看不起病了。 西安今年选择一个县试点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西安市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对群众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进行补助。西安市今年将选择一个县开展试点,到2005年,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要覆盖30%以上的农村人口,到2010年,要达到80%以上。 个人缴费每年不少于10元 西安市执行的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是: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省、市、区县财政年人均分别补助4元、3元和3元,农民个人缴费每年不少于10元。从今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并按照合作医疗实际参加人数和补助标准逐年增加,各区县财政也要按筹资标准落实本地区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向农民筹资坚持自愿缴纳原则,不搞强迫命令。 西安市政府同时要求,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区县政府建立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及经办机构,重点做好各项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对各种渠道筹集的合作医疗资金实行基金制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基金专户统一管理,并接受群众监督。 此外,还将建立“西安市农村扶贫帮困医疗救助基金”,对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的大病治疗、住院分娩给予一定的费用补助。(记者李琳)(华商网-华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