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考生求学遇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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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0:48 齐鲁晚报 | |
本报9月24日热线消息(记者 高红日 实习生 张子森)临沂某高校一新生入学半月后却突然发现自己的档案不在本校,经查询得知已被另一所学院提走。而按有关规定,今年内他除非复读,否则就只能到该学院上学。 据该学生小朱介绍,今年高考结束后,由于自己的考分不到录取分数线,他父亲便多方联系其他院校。其中当父亲咨询潍坊职业学院时,招生点的有关人员表示他们会邮寄给他 8月25日,小朱收到了该学院邮寄过来的保证书。由于他不愿意到该校学习,就没有在保证书上签名,也没寄回学校。随后,他自己又联系到了临沂师范学院。9月14日,已在临沂师范学院读书的小朱没有发到新课本。他询问学校教务处得知,他在互联网上的电子档案已被其它学校提取,学校无法提取其档案不能注册。9月18日小朱的父亲到省教育厅查询得知,他的档案已经被潍坊职业学院提走,小朱被该学院录取。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的张老师就此事向记者答复,该同学曾咨询过他们学院,并表示愿意到该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学习,留下了详细通讯方式。随后他们学院发出了录取通知书和保证书。张老师还表示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他们学院就有五六个有保证书的去提档案时发现已被别的学院录取。 记者从省招生办公室高校招生一科周副科长处了解到,按有关规定,民办高校和专科学院可以自主联系落榜考生,但必须与考生达成协议,即用“保证书”来证明学生愿意到该类院校去读书,就可以到相关部门提取该考生档案。但小朱的父亲出示给记者看的保证书上并没有填写小朱的相关考号、考分和签名信息,也没有寄出。 小朱目前就读的学校却没有他的档案,他的就学路该怎么走,本报将继续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