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见奎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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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2:09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前日上午,原省政府副秘书长唐见奎因单独或共同受贿144万余元,被长沙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其受贿所得赃款,将被追缴上缴国库。 现年64岁的唐见奎出生于衡阳祁东县。他大学毕业后曾在郴州某中学任体育教师,后一路升至中学校长、郴州体委主任、郴州体训基地首任主任、郴州地区行署专员、省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达到了权力的颠峰。检察机关指控唐在担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兼任省重点建设 原国家某部职员肖某,1990年与唐见奎相识。1995年,肖某离职回到长沙从事个体经营。1996年,肖得知唐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同时协管省重点工程建设的消息后,立即与唐取得联系,并在一家高档酒楼单独宴请唐见奎。唐见肖不是搞建筑工程的,就建议他找一家有资质的省内建筑企业来参与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投标,并许诺给予关照。经多方联系,肖与某建筑公司达成了协议,由肖出面帮助该公司承揽高速公路工程业务,然后按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从中提取中介费。1997年5月,唐主持召开益常高速公路招标评标结果审查会,唐提出要拿2个标段的工程分包给该公司,该公司结果分包到了1.22公里土建工程,合同价为1530万元。肖后来获取中介费216万余元。1998年10月14日,唐主持召开耒宜高速公路招标评标结果审查会,唐不顾其他中标单位的强烈反对,又从其他中标单位的标段中划出9.9公里土建工程分包给该公司,合同价6400万元。肖将分包工程量的40%转手包给个体户刘某施工,另60%的工程量按8%收取中介费,共计获利478万元。从1997年至2000年,唐及其家人利用种种手段,先后10多次索要或收受肖贿赂达数十万元。 长沙中院经过认真审理查明,唐见奎单独受贿59万余元,共同受贿84万余元,共计受贿144万余元,且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由于唐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法院在量刑时对其酌情从轻发落。 另据了解,唐毓遥涉嫌与父亲共同受贿30余万元案、个体户肖晴涉嫌向唐见奎行贿68万余元案,均已于日前开庭审理,法院将定期作出宣判。 | |